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我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计生工作方针,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
1 个。
编制人数小计 44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44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小计 39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39 人,行政在职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39 人。离休人数小计 0人,退休人数小计 68 人,退职人员 0 人,遗属人数 2 人。
第二部分 三公
妇幼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 1423.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50.9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23.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98 万元;其他收入预算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1423.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50.94 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823.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0.0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9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4.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54 万元,资本性支出 241.8 万元。另外,项目支出预算安排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0.85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2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8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77.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83.9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13 万元,其他支出 6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0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其他支出6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398.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7.8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4.6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9.57 万元;资本性支出 241.8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6.62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823.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83.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77.1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91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823.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4.0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98.2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4.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54 万元,资本性支出 241.8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中心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三公
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10.3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10.30万元,工程预算1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中心无车辆。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8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元。
2、公务接待 1.8 万元,比上年减少 0.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减少2022年的公务接待开支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照财政部《地方预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2年妇保预算公开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