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 政协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公 政协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 政协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三公 政协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公 政协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公
政协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政治协商的内容十分广泛,就政协全国委员会而言,国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和其他重要领导人人选,国家省级行政区划的变动,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关于祖国统一的重要方针政策,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它重要问题等,都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则可参照上述内容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政治协商的内容。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法纪等方面的情况,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民主监督不同于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它不具有强制性,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和智力构成的特点,民主监督较之于一般的群众监督视野更宽,影响更大,更具有权威性。它与行政的、法律的、舆论的监督相辅相成,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衡量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标准。政协全国委员会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把参政议政列为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进一步强调了参政议政的重要性。李瑞环主席说:“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一致的。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又不简单等同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一般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具体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参政议政则不完全受上述条件的局限,对象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把参政议政列入政协的主要职能,拓宽了政协工作的渠道和领域,为广大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人士参与国事、发挥专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同时也为各级政协切实有效地组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从题目的选择、信息的收集、材料的积累、人员的组织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公 政协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的起始之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一、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精准把握政协事业新方位。
二、以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积极践行政协时代新使命。
三、以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全面激发政协制度新效能。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激发专门协商机构潜能效能,努力把政协履职过程转化为增进民生福祉的过程。
四、以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为根本,全力展现政协队伍新风貌。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三公 政协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区政协本级1个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三公 三经路699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4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三公 政协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 政协收入预算总额为675.38万元,比上年增加128.33万元,增长2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3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政协支出预算总额为675.38万元,比上年增加128.33万元,增长23.4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9.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5.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5万元;项目支出176.32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76.32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483.72万元;外交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5.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99%;商品和服务支出228.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1%;资本性支出8.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 政协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5.38万元,较上年增加203.33万元,增长43.07%;具体情况是:农林水事务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教育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一般公共服务483.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1%;卫生健康支出51.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64%;住房保障支出73.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8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83.72万元。较上年增加51.84万元,增长12.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共开支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3.4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27.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政协事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紧紧围绕中心,倾力服务大局,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深入开展考察视察,为推进三公 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2)实施主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三公 委员会机关。
3)实施周期:2023年。
4)年度预算安排:176.32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开展考察、视察活动“12次”;委员小组活动参与人数≥20人次;开展委员培训活动“1次”。
质量指标:委员活动人员参与率80%;考察视察活动完成率100%;培训学时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培训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经费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提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提升”。
满意度指标:委员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9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 三公 政协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