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
(二)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区直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
(五)负责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的机构、区直事业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区事业机构的设置。
(六)负责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和区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拟定全区事业部门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区属各类事业部门的机构编制;负责拟订有关事业部门的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全区各级事业部门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区委编委和区委、区政府。
(九)依据国务院《事业部门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定本区事业部门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加强监督检查;负责本区事业部门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工作。
(十)负责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三公
委编办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科学谋划工作任务,有效拓展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抓落实和重执行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效发展的关键,在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生保障等方面作出应用的贡献。
1.当好机构编制资源的“操盘手”。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机构编制资源是主要资源、执政资源。在编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机构编制部门必须切实加强统筹调度,平衡增减,优化结构,提升编制资源使用的效益。我区将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周转空编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周转空编使用权的管理,建立统筹编制资源的良性运作机制。
2.当好体制机制改革的“多面手”。
在新形势新要求下,继续切实加强组织谋划、沟通协调、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2023年我区将认真对照《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整合基层审批执法服务力量,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执法人员编制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下沉。为提高编制资源配置的科学性,还将在部分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
3.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帮手”。
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三公
委编办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并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五个东湖”建设,确立相应工作专题,重点解决编外人员管理困难、教育系统编制不足等问题,发挥机构编制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 2个,包括: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预算合并在办本级一起)。其中,行政机关1个: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三公
机构编制实名制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在校学生 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61.94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0.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161.94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0.1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1.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6万元;项目支出20.7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0.78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01.79万元;外交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0.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31%;商品和服务支出27.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3%;资本性支出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东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94万元,较上年增加49.77万元,增加44.37%;具体情况是:农林水事务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教育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一般公共服务101.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2.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11%;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6%;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6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01.79万元,较上年增加2.68万元,增长2.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共开支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0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08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单位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编办事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严管严控机构编制,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精简压缩事业单位规模,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
2)实施主体:中共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3)实施周期:2023年
4)年度预算安排:20.78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机构改革完成单位≥20个。
质量指标:机构改革工作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经费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影响程度“优化”。
满意度指标:事业单位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三公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