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贷款
1.扶持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合法创业的其他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扶持额度
最高额度3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执行最高400万元贷款额度。
3.扶持期限
一轮最高不超过3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
4.贴息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5.反担保方式
(1)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允许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群提供信用担保;
(2)存单质押;
(3)房产抵押。
6.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
小微企业贷款
1、贷款对象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2、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3、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
4、贷款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其中LRP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5、反担保措施
(1)资产抵押;
(2)有价证券质押。
6、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
(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以上所有类型贷款所需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核验的,申请人或申请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贷款申请
线上申请: 创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江西就业之家”线上办理平台提出贷款申请。
线下申请: 创业者到创业所在地街办、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咨询,由其初审相关材料并推荐至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三公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联系方式:0791-87838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