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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3-0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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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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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建立完善并维护全区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数据库。

    (四)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开展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推荐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九)在征求区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小计1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行政在职人数4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

    第二部分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358.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58.81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358.8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万元,资本性支出3.81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9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1万元;资本性支出3.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1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万元,资本性支出3.8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费预算7.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3万元,增涨114.9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

    2022年本单位无安排购置车辆的预算。

    (九)双拥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 项目概述

    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我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

    2) 立项依据

    东财字[2022]9号

    3) 实施主体

    三公 退役局优抚科

    4) 实施方案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5) 实施周期

    2022年1-12月。

    6) 年度预算安排

    本单位2022年预算安排的双拥支出1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加强双拥工作教育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强化军地共建,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 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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