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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8998-3351-4698-7971-06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三公 房管局 生成日期: 2017-12-30 16: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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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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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三公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三公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公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落实区政府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业的管理和发展要求,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实施。(二)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行政管理和房屋权属产籍管理;负责全区内直管公房产权、使用的租赁变更、维修养护和改建工作等综合管理。(三)负责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的确认、登记、发证及权属产籍管理。办理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转让交易手续;办理集体土地上房产抵押登记并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负责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普查和统计工作。(四)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申报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街办、社区做好全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报资格审核工作。(五)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拆迁单位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受理拆迁安置、承办拆迁审批、拆迁安置预分方案、还建房图纸初审等送审、报批工作;负责核发《房屋拆迁受理通知书》和《房屋拆迁通知书》;负责拆迁安置档案管理。(六)负责制定全区低洼地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计划,组织、指导老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工作。(七)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安全使用管理和危房鉴定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建立全区直管一类危房档案;负责对全区住宅房的装饰装修管理和发证工作。(八)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房改方案;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协助办理住房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等业务工作;申报办理维修基金、还建房住宅基金返拨工作。(九)负责房管系统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外单位在三公 开发新建工程、还建房工程的管理;办理新建直管房屋的接管验收工作。(十)负责全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十一)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全区范围内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业主管理小组)设立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房产行业的统计工作。(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房屋租金收缴;2、完成区政府下达的2017年开放型经济任务指标;3、各房管所物业公司面对市场积极开拓老城区物业管理;4、继续做好社区居民生活区的排污管道养护与综合改造。5、全力完成全区旧城改造征迁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局预算单位8个,包括局本级和7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局部门预算单位在职编制人数36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经费自理事业编制359人;在职实有人数247人,其中:经费自理在职人数242人,行政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359.64万元,比上年增加1087.85万元,增长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4.14万元;其他收入632.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3.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359.64万元,比上年增加1087.85万元,增长2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79.6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2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96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对下属单位的补助支出9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94.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14%;商品和服务支出1042.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46%;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536.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0%;其他资本性支出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对下属单位的补助支出9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8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64.14万元,较上年增加903.84万元,增长31.60%。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2384.14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对下属单位的补助支出9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6.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59%,城乡社区管理支出3116.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8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10.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6万元。

    其中,货物支出预算80万元,服务支出预算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229.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407万元;水电费21.982万元;邮电费18.105万元;租赁费31.250万元;其他交通费10.256万元;印刷费7万元;培训费4.01万元;福利费54.18万元;工会经费23.474万元;差旅费4.048万元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2.6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601万元,比上年减少0.299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02万元,比上年减少7.2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局本级公务用车改革。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城乡社区管理支出:反映城乡事务管理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含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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