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v617593-0601-2023-00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11:2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区政府(区委)组成单位(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卫生健康事业有关标准和技术实施。负责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编制与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与落实全区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组织与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在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健全与完善全区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监督与实施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与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六)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负责完善全区生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与监督实施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与组织实施全区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全区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全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全区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承担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健康创建工作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三)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指导、协调与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登记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注册登记及有关证照的发放管理。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七)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做优公共卫生服务
一是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卫项目管理实施机制,加大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力度,不断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实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逐步提高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个性化签约覆盖面; 二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开展公共卫生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试点项目,重视突发聚集性事件、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早期的大数据风险监测;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及儿童疫苗接种;三是做好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验收。新增健康步道、中医文化的特色健康主题公园等基础公共设施,打造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等单位,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健康促进氛围,迎接省卫生健康委验收三公 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
(二)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区疾控中心暨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新增1家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项目及1家0-3岁托育机构建设项目;二是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落实好三公 毛家园7号的中医馆建设,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特色诊疗中心。依托医联体项目打造医疗机构康复特色科室,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优秀医务人才;三是推进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推进彭家桥北、董家窑等6家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和验收工作,促进滕王阁、墩子塘等中心中医科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冬病夏治和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中医辨证施治工作,力争前90%的中心设置了中医科室和中药房,中医药人员配置达30%以上,90%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服务,全区社区中医药服务量基本达到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强化综合管理举措
一是强化多元化执法力度。规范化、标准化行政执法,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抽查,推进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卫健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推进健康环境建设、健康人群培育和社会健康治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为保障人民健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要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和“看病不求人”的优质服务,全力营造卫生健康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的良好氛围。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委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274.30万元,比上年减少2596.57万元,下降6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4.3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卫健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274.30万元,比上年减少2596.57万元,下降66.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5.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6.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万元;项目支出918.51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918.51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6.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商品和服务支出14.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特定目标类918.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4.30万元,较上年减少1909.67万元,下降60.0%;具体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卫生健康支出1152.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4%;住房保障支出91.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4.64万元。较上年减少5.80万元,下降28.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机关日常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委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35.0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3.00万元, 工程预算xx万元, 服务预算7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安排。
(九)项目绩效情况
1.病媒生物防治经费(爱卫、健康教育、老龄健康宣传、健康江西、平安创建)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降低“四害”密度;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氛围;落实三公 健康江西行动工作;规范我区医疗秩序,提升医疗机构平安建设的整体水平
2)实施主体: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度预算安排78.73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完成115个社区的外环境消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各类涉老集中性宣传纪念活动、开展健康南昌行动专题宣传活动、每月开展平安志愿者活动。
质量指标:病媒生物防治药物100%发放到位;老年宣传周、敬老月活动、智慧助老行动宣传率达到90%以上。
时效指标:病媒生物防治每季度及时完成。
成本指标:成本 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降低病媒生物额度;提高居民健康普及率;提高平安创建宣传知识群众知晓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超90%。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实施主体: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度预算安排50.0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服务目标人群42.17万人;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大于2.56万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大于0.73万人
质量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档案覆盖率超61%;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超90%
时效指标: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超95%
成本指标:严格按标准实施,成本 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不断缩小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超90%。
3.计生事业费:(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包括特扶体检、纯女户、阳光助学、托育机构建设等,落实计划生育利导政策,开展3岁以下托育机构建设,做好计生宣传
2)实施主体: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度预算安排258.0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托育建设幼儿园数20个;阳光助学补助覆盖农村数1个;农村纯女户养老保险享受年龄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一次性抚慰金补助覆盖全区10个街办
质量指标:托位补贴对象覆盖率100%;阳光助学补助覆盖率100%;一次性抚慰金补助覆盖率100%;纯女户养老保险补助覆盖率100%
时效指标:各类补助项目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托育建设每个托位给予200元每月补贴;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每人5000元;阳光助学补助标准每人1000元;纯女户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
社会效益指标:逐步提高补助对象生活质量
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超90%。
4.特扶奖扶扶助金:(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对辖区特扶奖扶对象给予一定标准的扶助,提高奖扶特扶对象生活质量
2)实施主体: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度预算安排426.0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特扶覆盖全区10个街办;奖扶覆盖2个街办
质量指标:特扶奖扶对象补助率100%
时效指标:各类补助项目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小于等 于100%
社会效益指标:一定程序提高补助对象生活质量
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超90%。
5.卫健委经费:(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保证卫健委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2)实施主体: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度预算安排105.78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宣传印刷品、律师咨询等
质量指标:经费支出合规支出
时效指标:各类工作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小于等 于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卫生壮重事业工作顺利开展
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超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第三部分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 建议修改为 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单位(不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位)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支出。政府各单位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单位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单位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单位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单位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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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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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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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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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领域 |
直属单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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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职能单位 |
编制控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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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总数 |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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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数 |
编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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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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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合计 |
其中:上级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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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财政安排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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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合计 |
其中: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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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
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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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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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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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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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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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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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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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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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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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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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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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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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为空时,说明本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
2023年卫健委本级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
病媒生物防治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302221113501
基本公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302221115061
计生事业费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302221046331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特扶奖扶_202302221718281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卫健委经费_20230222172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