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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5369-1448-5752-9389-427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三公 墩子塘街道 生成日期: 2018-10-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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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 墩子塘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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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单位公章:南昌市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墩子塘街道办事处

     

     

    上报日期:  2018 年 8月 24 

     

     

    单位负责人(签章):饶接华  财务负责人(签章):熊晓东  经办人(签章):李淑红       

     

     

    墩子塘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  墩子塘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  墩子塘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墩子塘街道办事处是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的派出机构,在三公 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议,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工作规划,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做好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街道区域经济。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4、参与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协助开展环境保护与绿化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5、贯彻执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执导、支持和帮助,做好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工作,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民族民俗事务工作,开展为残疾人服务活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社区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协助房管部门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素质。

    6、负责街道劳动力管理工作,调查和管理劳动力资源。组织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广开就业门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7、做好国防教育征兵、民兵预备役工作。

    8、负责辖区计划生育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9、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做好“法轮功”练习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安全防火、青少年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发动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10、利用辖区内的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性节庆活动;组建能开展经常性文艺创作、表演和文体活动的基层业余骨干队伍;加强对社区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和培训,活跃群众文体生活。

    11、为辖区群众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开展再就业援助;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

    12、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13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和视察工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14、做好信访服务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与问题,热情为群众服务。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墩子塘街道位于三公 中心地带,东与董家窑街道接壤,以八一大道为界;南与公园街道、百花洲街道相连,以叠山路、建德观为界;西与八一桥街道为邻,以象山北路为界;北与豫章街道毗邻,以阳明路为界。辖区面积0.54平方公里,共有住户13717户,人口4.98万人。
      街道设有8个纯居民委员会(党家巷社区、张家厂社区、墩子塘社区、右营街社区、马家池社区、北湖社区、下水巷社区、阳明社区)以及2个家属委员会(儿童医院家委会、中医学院家委会),共有社区居委会干部63人。
      辖区内驻有中央单位1家,省级单位7家,市级单位19家,区级单位11家。主要单位有新华社江西分社、江西省审计厅、江西日报社、江西省胸科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供电局、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三公 卫生局、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等。同时,辖区教育资源丰富,共有学校5所,分别为江西中医学院成教学院、南昌十九中、南昌二十八中、北湖小学、右营街小学。
      近年来墩子塘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注重发展经济建设、注重提高居民道德素质、注重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全体干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促进了街道和谐、快速发展,在创建“五城”活动和地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度先后荣获:南昌市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全区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区2017年度公众安全感先进单位、2017年度计生先进街道等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墩子塘街道办事处本级及墩子塘城市管理办公室、墩子塘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两个二级单位)。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6人;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备 注:以上决算表详见上传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88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5.06万元,较2016年增加598万元,增长26.17 %;本年收入合计2807.9万元,较2016年增加547.9万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拆迁工作增加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54.78万元,占51.8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 万元,占0%;其他收入1353.1万元,占48.1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8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297.97万元,较2016年增加87.68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其他;年末结转和结余585.01万元,较2016年增加509.95万元,增长679.39%,主要原因是其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97.9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67万元,决算数为150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3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4.05万元,决算数为27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其它。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其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3.4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51.83万元,较2016年增加48.34万元,增长11.98%,主要原因是其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23万元,较2016年增加445.45万元,增长79.01%,主要原因是其他。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22万元,较2016年减少105.31万元,下降71.87%,主要原因是其他。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79.9万元,较2016年增加43.2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其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万元,决算数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28.09%,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8.9万元,下降57.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3.7 万元,完成预算的19.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5.9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其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85.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8万元,下降48.3 %。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85.7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8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其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9.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488.6万元,增长81.36%,主要原因是其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0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7年度经济工作经费与奖励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8.1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共组织对2017年度“经济工作经费与奖励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经济工作经费与奖励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项目分别委托“江西中审会计师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绩效评价小组对2017年度经济工作奖励专项资金运行项目实施效果及绩效评价设置的指标内容和群众满意调查问卷综合进行分析,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资金运行项目实施效果及绩效评价设置的指标内容和群众满意调查问卷综合时行分析,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组织对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计划和生育办公室等2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计划和生育办公室等部门整体支出分别委托“江西中审会计师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为:资金支出率正常,提高了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⑵财务合规,项目资金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⑶制度完备,有专门的财务和管理制度,能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⑷实施规范,财务有一定程度的公开,监管有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⑸项目实施成效显著,提升了区域周边环境,改善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快速发展,社会效益非常显著;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保障服务,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对国家计生政策的满意度,融洽了干群关系。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经济工作经费与奖励经费”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济工作经费与奖励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7年度经济工作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5万元,执行数为190.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资金支出率正常,提高了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二是财务合规,项目资金的财务和管理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三是制度完备,有专门的财务和管理制度,能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四是实施规范,财务有一定程度的公开,监管有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五是项目实施成效显著,提升了区域周边环境,改善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快速发展,社会效益非常显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工作人员出现更换,属于新人,工作人员经济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强员工培训,增加员工主人翁意识,使工作出现“人人争先进,个个是能手”的局面;二是要将节约成本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里,成本控制方面还要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日常经济管理的考核检查工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务收支合规合法,做到专款专用。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7年度独生子女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7.64万元,执行数为51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资金支出率正常,提高了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二是财务合规,项目资金的财务和管理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三是制度完备,有专门的财务和管理制度,能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四是实施规范,财务有一定程度的公开,监管有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五是项目实施成效显著,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保障服务,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对国家计生政策的满意度,融洽了干群关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上报质量不高,部分社区上报的材料缺项漏项,初审把关不严;二是初审进度不一,部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准确(如卡号不准确)导致资金发放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日常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管理工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务收支合规合法,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建议通过多发扶持和相关奖励政策,拥护政策,响应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更多的感受党和国家的温暖。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经济工作经费与奖励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备 注:以上自评表详见上传附件: “独生子女父母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xlsx

                                    “经济工作经费与奖励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xlsx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城市管理办公室共有2辆,1辆公务用车,1辆洒水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上缴上级支出:反映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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