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768971-0601-2022-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三公 百花洲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2-03-14 14:5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三公 百花洲街办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公 百花洲街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 百花洲街办2022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三公 百花洲街办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公 百花洲街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做好统计调查及税收保障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五)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综合性事项实施,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八)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九)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三公 百花洲街办共有预算单位
1个。
编制人数小计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32人。实有人数小计5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1人,行政在职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离休人数小计 1人,退休人数小计19人。
第二部分 三公 百花洲街办2022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三公 百花洲街办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东湖百花洲街办收入预算总额为895.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7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52.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6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三公 百花洲街办支出预算总额为895.94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78.76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5.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78.7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03.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8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9.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1.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8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7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 百花洲街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452.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0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1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0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2.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8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3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三公 百花洲街办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0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三公 百花洲街办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0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53.3万元,较上年减少29.5万元,减少16.2%。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定额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 0辆。
2022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九)无项目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无项目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 百花洲街办"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1.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9.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