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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三公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11-11 20:4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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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 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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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 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三公 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公 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设,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扬子洲镇政府、各街道(管理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承担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三公 司法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东湖公证处。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年末其他人员25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053.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9.66万元,较2018年减少9.12万元,下降10.27%;本年收入合计1973.77万元,较2018年减少127.26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所属二级单位公证业务减少而收入下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23.33万元,占82.24%;事业收入342.6万元,占17.36%;其他收入7.84万元,占0.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053.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993.57万元,较2018年减少111.92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所属二级单位公证业务减少而节省开支使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59.86万元,较2018年减少19.8万元,下降24.86%,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下降额超过了支出减少额。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31.3万元,占76.81%;项目支出119.67万元,占6%;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342.6万元,占17.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9.53万元,决算数为16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5%。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2.25万元,决算数为155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9%,主要原因是:上级追拨专项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8万元,决算数为3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万元,决算数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6.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05.18万元,较2018年减少4.43万元,下降0.44%,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属正常波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5.11万元,较2018年减少124.06万元,下降27.02%,主要原因是:所属二级单位公证业务减少故其成本也相应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73万元,较2018年减少28.65万元,下降26.1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抚恤金支出而本年无此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75.08万元,较2018年增加37.85万元,增长101.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而添置办公用固定资产以及支付法务云平台建设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万元,决算数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59万元,下降59.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83万元,下降10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决算数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73.3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02万元,下降59.6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75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增加、支付法务云平台建设费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6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安置帮教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及‘148’服务工作”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费资金均及时到位,使用情况合理,符合预算安排,项目管理规范,落实了相关制度,财务管理手续完备,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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