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7157-8428-7721-1780-48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三公 滕王阁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04-27 14:5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部分 三公 滕王阁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做到市区亮丽整洁,环境优美宜人,秩序井然有序,真正打造和谐的“共建文明幸福家园”。
1、对辖区垃圾分类进行推广和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等公共机构实行强制分类投放,推广“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模式和智能分类等创新做法,继续加大垃圾分类投入、收集、运输等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强化共享单车日常管理,继续推广“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电子围栏管理模式, 加大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和乱停放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投放企业自治管理能力,确保实现投放控制、布局合理、规范停放的目标。
4、加大占道摊点整治:持续开展以“占道经营、夜市排挡、露天烧烤”为一体的蓝天行动,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督查整改时效。按照疏堵结合工作原则,在有条件的区域分类设置临时摊点疏导点,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从源头治理各类街面乱象。
5、加大占道摊点整治:持续开展以“占道经营、夜市排挡、露天烧烤”为一体的蓝天行动,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督查整改时效。按照疏堵结合工作原则,在有条件的区域分类设置临时摊点疏导点,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从源头治理各类街面乱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三公 滕王阁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三公 滕王阁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 滕王阁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687.2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2.5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 滕王阁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687.2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01%。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87.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资本性支出105.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679.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3.4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0.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商品和服务支出460.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6%;资本性支出105.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2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 滕王阁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69万元,较上年减少7.51万元,下降16.8%。具体支出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679.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24%;住房保障支出3.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6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城管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5.0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5.07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三公 滕王阁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包括:①《部门收支预算总表》、②《部门收入预算总表》、③《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表,包括:①《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