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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0023-1490-9563-9465-843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三公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06 15: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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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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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公 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中共三公 委、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关于实施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机构改革的通知》(东发[2010]9号),为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协调、指导和规范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二)协调、落实全区优化投资环境工作。(三)协助、执行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四)为区重大及重点投资项目提供“一站式”无偿代办服务工作。(五)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六)负责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执行和应用,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应用工作。(七)负责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登记工作。(八)负责对各街办(管理处)便民惠民中心建设的对口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九)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十)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 2021 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2组建。一是确定机构编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区行政审批局《三定方案》,核定机构编制。二是完成人员选配。采取“留一批、选一批、招一批、聘一批”方式,尽快实现人员到位。三是做好建章立制。加快制定落实行政审批与部门监管协调联动制度,形成区行政审批局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互通互联、紧密合作、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认真制定区行政审批局人员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四是编制办理流程。将划转事项逐项制定审批工作流程图,对审批环节、审批程序、审查重点等进行明确,确保审批人员到位后及时熟悉掌握相关业务办理程序,规范开展审批工作。五是加强过渡衔接。重点做好审批责任划分、审批印章、财务资产、档案等移交工作,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无缝切换,确保改革过渡阶段审批服务工作不断档、不掉线。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是办事指南标准化。明确统一编制公布办事指南,详细规范事项名称、受理条件、法定办结时限、预约办理、咨询方式等重点要素,提供清晰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等,同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网上终端、自助终端等途径对外展示,并支持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浏览查询,实行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二是服务流程标准化。针对受理时限过长、办理标准不一致、联办程度不高等问题,从咨询、预约、受理、审查、告知、送达等各环节明确时限、标准、方式、场所渠道等规范,做到办事信息全过程全环节实时告知实时查询等。三是平台建设标准化。针对企业群众办事进多门、找多人、登多网、跑多次等问题,对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建设进行详细规范。明确实体平台设置标准、窗口职责、延时服务规范,明确了网上平台全程电子化、全程信息共享、全程交互服务、全程网上办结要求。四是监管评价标准化。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窗口行政审批评价系统建设,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报告-反馈”的标准化监管体系,对审批环节中的质量、效率、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式“好差评”机制,实现“一事一评”,对企业群众评价结果为“差评”的,按时间要求完成核实整改;对诉求不合理,缺乏法定依据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做到差评投诉件件有整改、有反馈。

    (三)实现政务服务专业化。一是审批专业化。一方面是做到审批职责全集中、审批事项全集中和审批环节全集中,推动行政审批由以往的“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紧扣“放管服”各个环节存在的难点和“堵点”,聚焦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企业群众好办事”为导向,重点做好审批材料规范、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监管衔接三大方面,着力打造审批服务新模式。 另一方面是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审批干部队伍,将从事行政审批、懂专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和技术审查、现场踏勘等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区行政审批局,配齐配强审批干部队伍。同时,为确保改革后行政审批有效运转,开展业务交叉培训,提升审批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二是管理专业化。依托服务外包模式,加强对前台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政务服务大厅人员文明待人、热情服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考评办法等机制,进一步加大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把制度挺在前面;推进大厅管理常态化,加强巡查检查,重点对窗口在岗、服务、遵守上班纪律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窗口人员,及时通报考勤和巡查情况,督促窗口人员抓好整改落实;每年开展1次年度考核,全面总结窗口服务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客观评价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一步激发窗口人员工作热情;不断提升窗口工作效率,注重队伍建设,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服务培训,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一是实体大厅智能化。改造升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快速的智能引导服务、自助填表申报、自助终端办事等服务,做到服务智能化、办事自助化、综合一体化,实现线下线上互为补充、窗口服务与自助服务相辅相成。二是线上服务智能化。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赣服通、四级网络审批系统、移动APP等方式加快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完善网上查询、受理、缴费、反馈、公示、投诉等功能,逐步提升审批事项网上办结率。

    (五)确保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试行“一链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链办理”专区,整合关联事项,重塑审批流程,试点开展企业开办类——“设立药店”、“设立餐饮企业”、“设立文印店”、“设立民办幼儿园”等事项“一链办理”,实现办事人在办理以上事项时,只需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套材料,做到专窗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办好所有审批。二是实行“一窗”受理。采取“全科综合”和“分类综合”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大厅“一窗式”改革,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三是提供代办帮办服务。为企业和行动不便人士、老年群体、需要深度咨询人士等人群,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代办帮办。同时,打造一支服务理念强、协调水平高、管理方式灵活的专业化帮办队伍,采取服务外包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过程、专业化、零障碍、零成本、高效率”的代办帮办服务。四是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大厅自助区。设置包括证照登记一体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等各类自助服务终端,提供政务综合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自助办理,以有效弥补工作时间外和非工作日的政务服务盲点,让群众享受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中心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2人、参公编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7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行政编2人,参公编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7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区行政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3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3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2.59万元,增加0.01%,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区行政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35.33万元。较上年增加2.59万元,增加0.01%,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3.1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项目支出142.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住房保障支出1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2.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5%;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5.33万元,较上年增加2.59万元,增加0.01%,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11.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住房保障支出1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 年本部门一级项目2个,具体为:

    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办公大厅运行维护费

    其中: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

    1、项目概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效能“新突破”;深化互联网服务,网上办事“新通道”;中心各窗口办理审批服务境,将“放管服”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2、实施主体:行政服务中心

    3、实施周期:2021-01-01 至 2021-12-31

    4、年度预算安排:81 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窗口人员绩效考核次数>=12次

    质量指标:窗口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达80分以上

    时效指标:是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100%

    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成本控制数等于80万

    社会效益指标:窗口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率 >=90%

    生态效益指标:窗口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及大厅办事环境>=90%

    可持续影响指标:窗口绩效考核项目可持续性较强>=90%

    满意度指标:公众服务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金额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2万元,金额无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金额无变动。

    第三部分 区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 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0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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