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602402-0601-2022-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三公 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5 15:1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公
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
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三公
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公
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公
审计局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区性审计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全区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办(管理处、镇)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街办(管理处、镇)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财政投资和以区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结算(工程直接造价)。逐步推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工程总投资)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中央、省、市部门及其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审计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提高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按规定对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对村级财务收支的审计调查和建设项目的审计。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参与审计领域的内外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区审计信息系统。
12.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三公
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1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非参公事业人员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小计1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行政在职人数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编制人数4人。退休人数小计7人。
第二部分 三公
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三公
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三公
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8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7万元;其他收入2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三公
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2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 万元。项目支出2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8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0.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8万元;其他支出2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
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0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 万元。项目支出8.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8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三公
审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三公
审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7.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48万元,增长488.01%。增长幅度较大原因有二:一是2022年3月将国有企业审计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产生了19万的委托业务费;二是增加4名审计工作人员,购置了电脑等办公设备。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审计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审计项目
1)项目概述:三公
区委组织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三公
财政局送达的“基本建设及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审计”项目;用于支付经济责任审计和基建审计外聘审计人员劳务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弥补审计经费的不足。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关于印发三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东府发〔1998〕14号)。属于经常性项目。
3)实施主体;三公
审计局。
4)实施方案: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部门整体和专项项目都按要求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根据东财字〔2022〕9号文件,2022年预算安排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审计项目8.2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区政府下达的项目审计任务及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任务,要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深化财政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抓好政府投资审计等。
2022年初安排三公
区委组织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8个;安排三公
财政局送达的“基本建设及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审计”项目11个;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
审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1.1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
审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