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r663463-0601-2022-00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5 14:17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三公
环境保护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公
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 一 部分 三公
环境保护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在三公
的实施;(二)拟订三公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三公
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 废弃物、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四)依法对东湖 区污染源排放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组织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以及污染事故,调解处理污染纠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三公
环境保护局是南昌市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一级核算单位,上级部门为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三公
环境监察大队和三公
环境监测站;三公
环境保护局本级设置办公室、大气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股、水与土壤生态环境股、辐射安全与排放管理科、督察与宣传法规股 共 5 个职能股室。本部门 2021 年年末实有人数83人,其中 在职人员 49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34 人。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218.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64.86万元,较2020 年减少45.69万元,下降11.13%;本年收入合计1853.58万元,较 2020年增加 797.53万元,增长75.5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作经费及上级拨入专项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853.58 万元, 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支出总计 2218.4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 计 1853.58 万元,较2020 年增加386.98 万元,增长26.39%, 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364.86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15.15万元,占49.37 %;项目支出 938.43万元,占50.63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21.7万元,决算数为 1853.5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39.4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1.85 万元,决
算数为 41.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48.52 万元,决算数 为 1635.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69.34 %,主要原因是:年初行政编无预算安排,同时年中追加了经费及收到上级拨入专项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1.39 万元,决算数为
31.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53.5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811.29 万元,较2020年减少 124.20 万元,下降 13.28 %,主要原因是:年末未发放绩效奖及未调整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3.52万元,较2020年增加13.02万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18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5.83 万元,增长134.0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增加。资本性支出 0.15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0.15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购置了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 6.90 万元,决算数为 3.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43.91 %,决算数较 2020 年减少 2.56 万元,下降 45.80 %,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 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 2020 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
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 2020 年增加(减少)0 万元, 增长(下降) 0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
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9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 2020 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0 万元,决算数为3.03万元,完成预算43.91 %,决算数较 2020 年减少 2.56 万元,下降 45.8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车管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3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部门决算 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 算数)减少 80.50 万元,降低 100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
革,行政编未编制 2021 年预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73.3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8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101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6.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5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3.19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区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 况见公开 10 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
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 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4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5.47万元, 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92.22 %。组织对“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 等 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42.1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3.5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 年区财政局批复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 421.76 万元 ,市级本年收入决算数为 1853.58 万元 ,全年支出合计为 1853.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15.15 万元,项目支出 938.43 万元。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3.03万元。最终评价结果为 98 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三公
乡镇(街道)空
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东湖 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742.19 万元,执行数为 742.1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资金情况:2021 年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年中追加742.19 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42.1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我局严格按照《政府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财政项目支出的管理和使用,资金使用基本合规,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
、挪用、虚列等违规情况;二是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产出指标总分 50 分,得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40分,得分4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8分。综上所得本单位总分98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偏离绩效目标的原
因:部分环境治理工作与组织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也是建 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关键措施。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强化支出责任,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 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相 关标准,运用合理的绩效评价目标,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
性和效益性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健全三公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网络,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奋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让公 众及时掌握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更准确地了解乡 镇(街道)空气质量状况,为乡镇(街道)政府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实现压力传导,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的互联互动,实现 环保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监测数据层层有人盯的局面,确 保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精准化推进。故申报三公 乡镇(街
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全面实施绩 效管理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 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 意见》、《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评价办法》、《中共江西省委 江 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江西
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
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昌市 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单位自评及财政评价工作的 通知》(洪财绩〔2022〕1 号)、《三公
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2〕17 号)
等文件的要求,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为了解三公
生态环境局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 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产出和效益,以及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和规范性,根据绩效评价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按照绩效评价工 作的一般准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数据对比法等评价方法,辅以 问卷调查、深度访谈、财务核查等证据收集方法,对“三公
乡 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使用及其效果实
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背景
《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 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赣环大 气委办字〔2020〕12 号)文件提出,各地区扎实做好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取得 2020 年空气质量改善决定性胜利,按照 “ 由单一控制PM2.5转向 PM2.5 与臭氧协同控制,进一步提升科学治污、精 准治污和依法治污能力”的总体思路,围绕“巩固、优化、提高” 的年度总体目标,即:巩固现有改善成果,全省 PM2.5 浓度均值 稳定达标;优化城市间不平衡的结构,缩小城市间空气质量差距;
提高达标比例,增加达标市县数量。
三公 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健全三公 大气环境质 量监测网络,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奋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让公众及时掌握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更准确地了 解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状况,为乡镇(街道)政府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实现压力传导,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的互联互动, 实现环保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监测数据层层有人盯的局面, 确保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精准化推进。故申报三公 乡镇
(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主要内容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赣环 大气委办字〔2020〕2 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 乡镇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赣环监测〔2019〕14 号)及《关于转发<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态环 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洪环委办〔2020〕25 号)等文件精 神,按照《江西省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指南》 相关要求,三公
拟在扬子洲镇、公园街道、滕王阁街道、八一 桥街道、墩子塘街道、大院街道、董家窑街道、彭家桥街道、贤
士湖管理处、扬农管理处共建设 10 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2)实施情况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在江西省公共交易资源网进行公开招标,共有 4 家 进行了投标,经过评标专家组监督、考核,最终中标公司为评分 最高的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由英飞拓(杭州) 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完成 10 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进行合同签订,2021 年 10 月 31 日南昌市东湖 区环境保护局召开《南昌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站能力建设项目》验收会,会上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 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情况得汇报,审
阅了项目验收材料,并对部门站点进行了现场仪器设备查验及性
能测试,经专家查验,项目验收材料较为齐全,设备性能测试结 果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空气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同意该项项目
通过验收。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三公
生态环境局所提供的三公
乡镇(街道空 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三公
乡镇(街道)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021 年度实际总投入 822. 19 万
元。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主 要用于支付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建设工程款、运维
费、调试费,2021 年共计支出 742. 19 万元。
1.总体目标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未填报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单位所提供的资料,项目总体目标为:完成 扬子洲镇、公园街办、滕王阁街道、八一桥街道、墩子塘街道大 院街道、董家窑街道、彭家桥街道、贤士湖管理处、扬农管理处
10 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
2.阶段性目标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未设置
具体绩效目标。根据总体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表等从产出、效益
![]()
和满意度三个维度梳理三公
生态环境局三公
乡镇(街
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 1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阶段性目标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空气站设备点位数 |
10 处 |
|
质量 |
提升空气质量、监测空气质量 |
100% |
|
|
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
成本 |
总成本控制额 |
≦742.19 万元 |
|
|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 标 |
经济效益 |
|
|
|
社会效益 |
优化生活环境 |
100% |
|
|
生态效益 |
提高空气质量 |
100% |
|
|
可持续影响 |
及时监测空气质量 |
100% |
|
|
服务对象满 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绩效评价的目的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 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 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
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
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 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
(1) 了解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及社会效益等
信息;
(2)发现和找出资金使用中或项目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
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3)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项目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 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改进建议,为改善后续工作提供有效借鉴,
以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和项目效益的增强。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预算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为纳入三公
生态 环境局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预
算资金,合计 822. 1969 万元。
1.绩效评价的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 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
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
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
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
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应当
遵循以下原则:
①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
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②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
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③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
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④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 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
响等。
⑤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
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从绩效指标设计的基本原则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评价
指标设计应重点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项目决策指标,即通过评
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 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及资金分配合理性来分析项目决 策是否科学合理;二是项目过程指标,即通过评价项目资金到位 率、预算资金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制度 执行有效性来分析项目实施过程所采取的组织措施是否完备;三 是项目产出指标,即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 成本指标分析项目各项工作是否及时执行到位,检测是否符合预 期质量要求,检测成本是否合理等;四是项目效益指标,即通过 对实施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 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以验证东 湖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资金的使 用是否产生了积极良好的效果,是否达成了预期目标。通过对社 会公众及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其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 意情况以及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开展情况的真实态度。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流程
首先对预算资金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支出范围、 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三公
乡镇(街道)空 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的功能特性,确定预算执行能 够取得的直接产出成果有哪些,进而确定产出数量指标;其次逐 项对照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工作计划设定值、行业标准值、预 算相应匹配值等,合理选择产出质量指标;然后将预算执行的各
项工作进行分解,确定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确定产出时效指标;
再根据预算资金和已设立的产出数量指标,通过成本分析确定产 出成本指标;最后根据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 力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产生的影响确定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
指标及项目满意度指标。
(4)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财政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和《南 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单位自评及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 (洪财绩〔2022〕1 号)有关要求设置,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及满意度 5 个一级指标,12 个二
级指标、25 个三级指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评分表。
①决策: 占权重 15 分。用于考核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及资
金投入三个方面。
②过程: 占权重 15 分,用于考核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两个
方面。
③产出: 占权重 35 分,用于考核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
出时效及产出成本四个方面。
④效益: 占权重 25 分,用于考核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两
个方面。
⑤满意度: 占权重 10 分,用以考核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
满意度。
3.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了文件核查、深度访谈、财务核查、实地调研及问 卷调查等方法,以掌握项目详细情况,并对采集的数据作详细的 分析和统计。文件核查主要用以核实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以及项目 运行的各项要求,从而确定评价的标准和范围;深度访谈则是对 项目实施负责人进行,用以从整体上把握项目的基本情况;财务 核查则是通过专业财务人员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财务凭证,掌握东 湖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资金的使 用情况;实地调研则是通过研究员调查实地情况,了解掌握东湖 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的产出和效 果;问卷调查则是对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 建设项目项目的相关受益群体进行,了解其对三公
乡镇(街道)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实施的真实看法及满意状
况。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 对于评价指标而言,需要通过评价标准来判别评价指标的状况和 优劣程度。是评价工作的基本准绳和标尺,是最后进行评价计分 的依据,它决定了评价目标能否实现以及评价结果是否公平准确。
绩效指标评价标准主要有:
(1)计划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计划、目标、预算或定额等数据作为绩效评价
标准。计划值作为评价的指标旨在通过将实际完成值与预定值对 比,找出两者的差异,从而达到评价目的。但由于容易受主观因
素影响,计划标准的制定要求较高。
(2)行业标准
以某一具体行业许多个体或某项财政经费的相关指标数据 为样本,运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和制定的该行业评价标准。行 业标准可方便财政部门对各类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纵向的或横 向的比较分析;行业标准具有易取得性、权威性和客观性,广为 评价工作者使用,然而行业标准的充分应用需要强大的数据资料
库做支撑。
(3)历史标准
以绩效评价指标的历史数据作为样本,运用一定的统计学方 法,计算出各类指标的平均历史水平。在运用历史标准进行评价 时,要对其根据价格指数、统计口径或核算方法的变化对历史标
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4)经验标准
根据长期的财政经济活动管理实践,由在该领域中具有丰富 经验的专家学者,在经过严密分析与研究,得到的有关指标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缺乏同行业标准比较时用。即便行业标准与经验标 准两者都可得到并使用,如果前者不如后者有权威性时,为保证
评价结果的认可度,也应当选择经验标准,而不是选择行业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历史标准及计划标准。
5.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 号);
(2)《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 号);
(3)《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 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
知》(财预〔2020〕10 号);
(5)《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单位自评及财政评
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1 号);
(6)《三公
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
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2〕17 号);
(7)《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乡镇生态环
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赣环监测〔2020〕2 号)
(8)《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 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赣
环大气委办字〔2020〕2 号);
(9)《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 2020 年度中央大气专项
污染防治资金分配项目清单》(赣环大气〔2020〕8 号);
(10)《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态环境质量
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赣环监测〔2019〕14 号);
(11)《关于转发<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
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洪环委办〔2020〕25 号);
(12)《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洪环
发〔2019〕298 号);
(13)《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网格化建
设方案》;
(14)《三公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 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排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东环委办〔2020〕34 号);
(15)项目支出明细账;
(16)其他相关资料。
实施本次绩效评价,首先根据项目预先设立的绩效目标、项 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选择合 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同时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方法、评 价的原则、评价标准、时间安排等,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提 交部门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方 案。然后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 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资金的使用绩 效,同时分析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以书面形式分析绩效优劣
的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最后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绩效评价的业务流程
(1)评价前期准备
了解评价对象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的解读,了解三公
乡镇 (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情况,确定本次绩效评
价类型、适用的原理框架、评价重点领域及涉及的相关方。
成立绩效评价团队:基于对项目的情况了解,选择合适人员
组成绩效评价团队。并履行以下职责:
①编写评价任务大纲;
②指导并协助评价实施团队理解评价任务大纲内容;
③为开展评价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组织协调各项评价活动;
④监督评价活动;
⑤实施评价质量控制;
⑥对评价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及时回应;
⑦负责组织专家,审查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并判断其是否符
合要求,审定绩效评价报告。
⑧实施各项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任务大纲。
(2)绩效评价实施
评价证据的收集: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开展建立在坚实 的证据基础之上。绩效评价组决定从项目资金入手,安排成员到 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财务核查,一方面对专项资金支出合法性、合
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另一方面通过对资金进行
梳理汇总分类,掌握项目组织实施的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支出产
生和效益。
同时,组织对项目负责人及组织实施参与者的深度访谈,以 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的整体情况,诸如覆盖人群、使用方式、组织 形式、取得成果及存在问题等,为评价组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信息
支撑,也可对项目整体情况形成总体把握。
然后,对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进行核实,这一阶段主要是进行
项目相关证据的收集,为后续分析及报告撰写做好铺垫。
另外,对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进行整理,了解项目实施受益群
体范围,并进行问卷调查和组织座谈。
评价证据审核:对收集到的评价证据,保持职业怀疑,通过 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统计口径的一致性等,增加
评价证据的可置信程度。
绩效分析与评级:运用既定的分析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证 据和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分析,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通过
加权计算出最终的评价分值,并相应确定绩效等级。
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要求在内外部组织讨论, 从各评价维度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核实并权衡。评价结论说明了 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应用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反映投入、产 出与效果方面的成绩、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对评价指标目标值与 实际值的差异情况、产生原因与预期后果等进行具体分析,对已 实现的绩效目标总结相关经验与做法,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项
目绩效目标及资金预算使用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对应建设性意见
以供被评价部门参考。
2.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1)撰写绩效评价初稿
评价组根据前述绩效分析和评价结论,按照要求提炼撰写绩 效报告,并在项目组内部进行审核,主要关注报告格式是否规范, 内容是否完整;绩效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核
实工作;报告逻辑是否清晰,分析问题是否透彻。
(2)绩效评价报告复核
质量复核组将对评价团队提交的评价报告初稿进行复核,主 要关注报告结论是否全面、准确;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否深刻,
建议是否可行等。
(3)形成评价报告终稿
根据质量复核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并完善评价报告。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
置为 100 分,等级划分为四档:
综合得分在 综合得分在 综合得分在
综合得分在
90(含)- 100 分为优;
80(含)-90 分为良;
60(含)-80 分为中;
60 分以下为差。
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核 查、深度访谈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 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 85.9 分,依据财政绩
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 “ 良”。
表 2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财政评价得分一览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
决策指标 |
项目立项 |
5 |
5 |
|
绩效目标 |
4 |
0 |
|
|
资金投入 |
6 |
6 |
|
|
过程指标 |
资金管理 |
9 |
8.9 |
|
组织实施 |
6 |
6 |
|
|
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 |
10 |
10 |
|
产出质量 |
10 |
10 |
|
|
产出时效 |
10 |
0 |
|
|
产出成本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15 |
15 |
|
生态效益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合计 |
100 |
85.9 |
|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将让公 众时掌握三公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更准确地了解乡 镇(街道)空气质量状况,为乡镇(街道)及区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实现压力传导,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的互联互动, 实现环保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监测数据层层有人盯的局面,
为三公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项目立项(5 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2 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健全三公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网络,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奋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让公 众及时掌握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更准确地了解乡 镇(街道)空气质量状况,为乡镇(街道)政府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实现压力传导,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的互联互动,实现 环保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监测数据层层有人盯的局面,确 保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精准化推进。故申报三公 乡镇(街
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依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乡镇生
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
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 2020 年度 中央大气专项污染防治资金分配项目清单》、《关于转发< 江西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 通知》等文件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政策要求,属于南昌市东湖 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履职所需,未发现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 内部相关项目重复。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均符合相关要求,分值
2 分, 得 2 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3 分)
三公
生态环境局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 关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均符合相关要求,分值 3 分,得 3
分。
2.绩效目标(4 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2 分)
三公
生态环境局未针对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 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根据评分标准,
本项不符合相关要求,分值 2 分,不得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2 分)
三公
生态环境局未针对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 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根据评分标准,
本项不符合相关要求,分值 2 分,不得分。
3.资金投入(6 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4 分)
三公
生态环境局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主要依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洪财工指 2020〕119 号)、《南昌市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抄告单》(东府办抄字〔2020〕 348 号)。总体来看,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 算依据充分,按标准编制。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均符合相关要求,
分值 4 分,得 4 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2 分)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主 要用于支付扬子洲镇、公园街道、滕王阁街道、八一桥街道、墩 子塘街道、大院街道、董家窑街道、彭家桥街道、贤士湖管理处、 扬农管理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安装、维修费用。总
体来看,资金分配合理。本项分值 2 分,得 2 分。
1.资金管理(9 分)
(1)资金到位率(2 分)
资 金 到 位 率 = (实 际 到 位 资 金 / 预 算 资 金 ) * 100%= (822. 19/822. 19)* 100%= 100%,资金落实对项目的保障程度较
高。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分值 2 分,得 2 分。
(2)预算执行率(2 分)
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出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 * 100%= (742. 19/822. 19)* 100%=90.26%,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
用效率较高。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分值 2 分,得 1.9 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5 分)
三公
生态环境局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按照《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昌市财政局关 于印发<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洪环发〔2019〕298 号)进行使用,资金的拨付有完 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均符合相关要求,分
值 5 分, 得 5 分。
2.组织实施(6 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2 分)
项目业务管理方面,三公
生态环境局制定有《东湖 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网格化建设方案》、《东湖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公
环境空气质量自 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排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该办法明确了东 湖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要求、过
程等业务规定。
财务管理方面,三公
生态环境局三公
乡镇(街道)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按照《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 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试行)> 的通知》(洪环发〔2019〕298 号)、《南昌市东
湖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三公
环保局财务报账制度> 的通知》
进行使用。根据评分标准,分值 2 分,得 2 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4 分)
三公
生态环境局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基本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 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 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分值
4 分, 得 4 分。
1.产出数量(10 分)
(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率(10 分)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 2020 年度中央大气专项 污染防治资金分配项目清单的通知》中所知,南昌市三公
分配 资金为 540 万元,出对三公
内的 1 个乡镇、9 个街道完成空气 自动监测站的建设。根据单位所提供的资料,项目于 2021 年 10 月 30 完成验收,故 10 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完成率为 100%。
本项分值 10 分,按照评分标准,得 10 分。
2.产出质量(10 分)
(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验收合格率(10)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 2020 年度中央大气专项
污染防治资金分配项目清单的通知》中所知,对三公
内的 1 个
乡镇、9 个街道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根据单位所提供的 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 告,项目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通过专家审核通过,2021 年 11 月 1 日同过三公
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合格率为 100%。
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分值 10 分,得 10 分。
3.产出时效(10 分)
(1)项目建设完成及时性(5 分)
根据三公
生态环境局所提供的《三公
乡镇(街道)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网格化建设方案》文件,在 2020 年 12 月底 建成得满分。经查看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实际建设完成时间为 2021 年度,未达到方案中规定的时间。本项分值 5 分,根据评
分标准,本项得 0 分。
(2)合同公开及时性(5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经查看单 位所提供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能力建 设项目合同书,其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而江西省 公共交易资源网中该合同公示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实际并 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公开合同。本项分值 5 分,根据评分标准,
本项得 0 分。
4.产出成本(5 分)
(1)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支出经费控制率(5 分)
根据三公
生态环境局所提供的“关于对三公
乡镇 (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资金使用情况得有关说明”所知,三公
乡镇(街道)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际总投入 831. 1969 万元,其中中央实际划拨资金为 595 万元,地方配套 236. 1969 万元。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建设 工程款,2021 年共计支出 742. 19 万元,未超出下达资金。本项
分值 5 分,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 5 分。
1.社会效益( 15 分)
(1)大气污染问题整改率(10 分)
根据三公
生态环境局所提提供的资料,属地单位存 在 35 个大气污染问题,董家窑街道 25 个,主要是因为土方施工 未湿法作业及小区垃圾倾倒扬尘问题。豫章街办 2 个,主要是因 为内部道路未硬化、裸土未覆盖导致。彭家桥街办 7 个,主要是 因为拆迁未湿法作业、高温时段户外喷涂等问题。大院街办 1 个, 以上问题已完成 31 处整改,整改率达到 88.57%。根据评分标准,
本项分值 10 分,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 10 分。
(2)环境保护宣传完成率(5 分)
环境对于协调社会发展的格局有着积极的作用,是促进社会 进步的主要动力。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重视环境的保护以及教 育工作,通过新闻报道以及组织党员志愿者驱车前往挂点社区扬 农管理处德承社区,开展“六五环境日”期间电磁辐射公众科普 宣传活动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 传展板 4 块、发放宣传单(册)100 余份、现场答疑、微博微信 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电磁辐射相关知识。本项分值 5 分,根据评
分标准,得 5 分。
2.生态效益( 10 分)
(1)提升环境空气质量(10 分)
根据单位所提供的《关于三公
7 月空气质量及大气污染问 题整改情况得通报》,三公
2022 年的 PM2.5 浓度均值为 31.8, 2021 年的 PM2.5 浓度均值为 32.2,同比下降了 1.2%,PM10 浓 度均值也同比例下降,通过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 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三公
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本项分
值 10 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10 分。
3.满意度(10 分)
(1)辖区居民满意度(10 分)
为了解三公
居民对辖区空气质量的满意度情况,评价小组 在三公
随机开展满意度调查,主要征询辖区群众对于三公
空
气质量以及环境保护效果的满意度,随机访问 30 人,30 均感到
基本满意及以上,认为三公
区空气质量有效得到改善,辖区居
民满意度 100%。本项分值 10 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10 分。
无
1. 未设置绩效目标
三公
生态环境局未就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 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置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未对三公
乡 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预期成果和效益作出 符合实际的设定,对空气质量监测站工作开展的目标没有明确指 向,对工作内容无法做到精确衡量,不利于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
相关工作开展的整体进展。
2.项目实施及合同公开不及时
根据三公
生态环境局所提供的《三公
乡镇(街道)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网格化建设方案》文件,在 2020 年 12 月底 建成得满分。经查看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实际建设完成时间为
2021 年度,未达到方案中规定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经 查看单位所提供三公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能力建设项目合同书,其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而 江西省公共交易资源网中该合同公示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
实际并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公开合同。
(一)提高专项绩效责任意识,增强绩效业务管理能力。
三公
生态环境局应牢固树立绩效目标意识,保持目 标和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科学、合理、高效、 专业的设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将目标分解细化,为空气质量监 测站建设工作开展指定方向。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发现执行偏 离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纠偏,以推动空气质量监测站建
设支出绩效水平的提升,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公
生态环境局应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督查落实 制度,抓好进度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 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整改。有关责任单位要科 学调度,做好服务,真正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项目建设单位要 进一步细化年度和季度投资计划,克服各种因素的影响,加快项
目建设进度。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1、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反面的支出。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