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u335002-0401-2025-01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三公 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3 11:0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依法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前期,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制发了轻微(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自清单实施以来,各县区积极响应,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清单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公布2起“轻微不罚”典型案例。
关键词:
风险辨识评估、应急资源调查、轻微不罚
要旨:
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基本案情:
2025年2月21日上午,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印刷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企业已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但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查处理由及结果:
以上事实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第三部分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第3项规定,该情形适用轻微不罚,决定对该企业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该企业近三年以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在应急预案编制前,由于企业缺乏专业性的安全管理人才,不了解风险辨识、评估的方法,也不知道如何梳理应急资源,造成违法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称,会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4月15日该企业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关键词:
应急预案评审、轻微不罚
要旨: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3日,三公 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已编制了《某商贸有限公司购物广场(南昌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但在预案中未发现专家评审意见。
查处理由及结果:
以上事实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第三部分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第4项规定,该情形适用轻微不罚,决定对该企业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该企业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企业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未能对预案进行评审,认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预案才需要进行评审,我们企业不在其中”,但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中明确,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也需要评审,该企业负责人称,会积极配合并及时自我完善预案评审意见,在3月18日对应急预案重新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