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968537-0401-2025-00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三公 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7 11:0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年来,三公 不断提升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能够精准直达基层,充分发挥资金调节作用。
一是全面贯彻直达资金范围要求,落实配套资金。明确本级直达资金项目清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中央、省市直达资金管理的同时,将本级对应安排的配套资金也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实现直达资金管理的完整性。
二是严格管理直达资金使用,确保规范准确。严把直达资金支出关口,按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严格坚持“四个不”原则,即直达资金不用于政府性楼堂管所;不违规将资金划转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不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不拖欠用于保障社保、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发放。
三是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切实发挥效益。做好直达资金的拨付管控,将资金分配、下达、支付情况第一时间录入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清晰可查。截至2024年12月底,三公 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41182.3万元,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分配。主要涉及义务教育、养老保险、卫生服务、就业补助、老旧小区改造等基础民生领域。
四是强化直达资金常态监控分析,实现安全高效。按照“全面覆盖、全程跟踪、分类预警”的原则,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积极主动开展动态监控,实现从资金分配源头到支付使用末端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确保数据及时反映、预警及时提醒。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对系统中提示的预警类和督促类出现的疑点信息以及上级财政部门发现的问题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化解潜在资金风险,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