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968537--2024-007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三公 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29 09:5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彭家桥街办、豫章街办、董家窑街办、东控公司、区文旅公司: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4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赣财监〔2024〕8号)要求,区财政局将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三公”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底前结束。
二、检查单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确定3家行政事业单位和2家区属国有企业为检查对象:
三公
彭家桥街道办事处、三公
豫章街道办事处、三公
董家窑街道办事处、南昌东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市东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重点
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依法检查。检查组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有效控制行政风险。
(二)强化问责机制。各被检查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提供检查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数据,并为检查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此次检查将切实加大对编制多套财务报表、虚列支出及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严守廉政纪律。检查组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检查组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四)规范政务公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此次检查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与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
三公
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