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106671--2025-006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三公 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6 17:1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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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严防“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现将三公 “大棚房”问题举报电话进行公开,持续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一、举报范围
“大棚房”问题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名义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3、农业大棚看护房面积严重超标,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791-87838695(三公 农业农村局)
0791-86198530(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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