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3248-0256-5944-4476-642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三公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9-01-18 11:1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年度编制和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根据《条例》和区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94条,占99.3%;财经信息主动公开数2条,占0.7%。政务微信数667条。
(二)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东湖微普法”微信平台和我局设置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接到依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了公证工作收费标准及批准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我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2018年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附件
三公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三公 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