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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p968537-0801-2025-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三公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13 18:5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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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 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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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 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公布三公 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全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三公 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公 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八楼,电话:0791-87838888,邮箱:dhqczjxx@126.com,邮编:3300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 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着力抓完善、抓规范、抓深入、抓提高,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在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2024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流程还需优化、公布时效性需加强、公开信息资源还需加强整合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重从以下方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实际情况,更多地采用案例分析、数据对比等形式,使公开信息更加生动、形象、易于理解。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与其他地区财政部门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持续优化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的合作,积极配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也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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