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重要抓手作用,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促进辖区和谐稳定,根据街道工作情况,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信访接待及劝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员如下:
组 长:刘志坚 党工委书记
胡 艺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吴豪捷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邓金海 董家窑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周 凯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黄 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严 飞 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孙 颖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郭名新 人大工委副主任
余金财 原人社所所长
胡 威 原综治专职副主任
曾晓芳 司法所所长
廖新宇 公共服务办主任
王莉娟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三、队伍建设
为保障劝返工作的高效性,街道组建由街道平安法制办、各社区书记、副主任、综治专干组成的劝返队伍。同时街道还组建了应急队伍,应急队伍成员有邬庆龙、徐平、王立军、胡锦、曾淼、段嘉、夏柱峰,应急队伍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从全街范围内抽调干部。
四、接访工作机制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原则,建立如下信访工作机制。
1、社区首问负责机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实行社区首问负责制,坚持矛盾不上交原则。由社区党委书记第一时间进行接待,耐心倾听群众反映的诉求,对于群众合理诉求全力解决。对于信访接待不及时不重视,合理诉求不解决,造成矛盾升级的,将交由街道纪工委处理。
2、挂点领导接访机制。深入压实挂点责任,实行挂点领导接访机制。坚持按“一岗双责”,对社区需要协调和指导的信访事项,由挂点领导进行信访接待,挂点领导必须及时过问,主动靠前接访,帮助社区协调指导。
3、分管领导接访协调机制。对标对表工作职责,实行分管领导接访协调机制。若遇情况复杂,矛盾特别突出的信访问题,需要协调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属地派出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由分管领导负责接访、协调。
4、信访联席会议决策机制。街道信访联席会是信访接待的决策机构,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需提请多个职能部门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提请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进行决策处理。
5、赴京接访工作机制。按照组织要求,需科级领导带队赴京劝返时,由分管领导、挂点干部及信访人所属社区的社区干部赴京。在遇特殊情况或工作冲突时,从信访接待大局出发,可在其他科级干部和其他社区及街道干部中选派人员赴京。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全街形成信访一盘棋,在遇到工作需要赴京、接访等工作时,全街道、社区干部要主动融入大局,联合公安、职能部门、社会调解力量、专业咨询力量形成信访问题化解合力,全力促进问题解决。
2、问题导向,全面提升。对于突出的信访问题,各社区要深入全面了解信访人情况,主动靠前关心关爱信访人。对于信访人不合理的诉求,要及时告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全面提升接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