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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院街道掌上东湖审核规范制度(试行)
    • 时间: 2025-03-19 15:06
    • 来源: 三公 大院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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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社区书记/副书记初级审核

    1.仔细阅读稿件全文,了解文稿的基本情况,查看稿件用语使用是否规范。如:“习近平总书记”错误表述为“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错误表述为“党史学习教育”等问题是否存在。

    2.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

    3.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稿件应及时修改和补充。

    二审:街道宣传专干复审

    1.社区将选定稿件提交街道宣传专干二审。

    2.宣传专干根据稿件质量,对稿件作全面审查。 

    三审:街道分管领导终审

    1.分管领导对二审稿件进行审核,并对标题、副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着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后提交至区委宣传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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