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

  •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分享到: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南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 时间: 2024-11-20 15:38
    • 来源: 三公 扬子洲镇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南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洪府办字〔2024〕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城乡基准地价的制定,推动农用地土地流转、出租,促进农用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市组织制定了南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该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南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作为法定价格基准,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促进土地流转、出租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南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二、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规定要求,尽快在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并做好成果的应用工作。 三、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应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开展当地集体建设用地,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附件:南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9月11日 南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成果  南昌市本级农用地定级成果   南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南昌市本级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三公(中国)官方网站 承办:三公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