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1185-9178-3084-6152-063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1-06-08 15:2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适应政务信息工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引导和鼓励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积极报送高质量、高水平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反映三公
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为各级领导决策参考服务,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信息工作计(奖、扣)分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1.市办信息:《每日要情》《南昌政务》《南昌政务专报》《每日要事专报》《市“五型”政府简报》
2.省办信息: 《每日要情》《专报信息》《参阅文件》《省“五型”政府简报》
3.约稿信息:国办、省办、市办约稿。
4.上稿信息:东湖卫生健康公众号采用的。
三、考核标准
采取计分制,由信息得分、工作得分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信息得分
1.上报国办约稿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要情》《送阅》《专报信息)专报(单)采用一次,计 60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再加 60分;专报(综)采用或综合(单)采用一次,计 40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再加40分;综合(综)采用,计 20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再加20分。
2.上报省办约稿信息,每篇计3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采用,每篇计20 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再加20分;《专报信息)《参阅文件)等信息刊物采用,每篇计30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再加30 分;《省“五型”政府简报》 采用,每篇计30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再加30分。
3.上报市办约稿信息,每篇计2分;被市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采用,每条计3分,获市政府领导批示再加3分;《南昌政务》《南昌政务专报》《每月要事专报》采用,每篇计10分,获市政府领导批示再加10分;《市“五型”政府简报》采用,每篇计10分,获市政府领导批示再加10分。
4、上报区委、区政府办约稿信息,每篇计2分,获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再加2分。
5、上报信息被东湖卫生健康公众号采用的,每篇计0.5分。
(二)工作加分
为鼓励委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每报一篇信息加1分。
四、报送任务
对政务信息工作下达指导性任务,考核对象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2条,不符合要求的信息不计入报送任务(如:检查类和调研类信息);约稿信息未按省市要求倒扣分:如未上报或未及时报送市办约稿信息,每篇扣2分;未上报或未及时上报省办约稿信息,每篇扣3分;未上报或未及时上报国办约稿信息,每篇扣10分;一个月内未报送工作信息的扣5分。
五、报送流程
1.约稿类:区卫健委专职信息员查收约稿函-→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阅处-→区卫健委副主任审阅-→区卫健委专职信息员对口联系人-→信息涉及单位、股室-→专职信息员编写-→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区卫健委副主任审签-→区卫健委专职信息员依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办信息处。
2.非约稿类:政务信息报送单位-→区卫健委(信息报送邮箱:dhqwsj@163.com)-→专职信息员编写-→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区卫健委副主任审签-→区卫健委专职信息员依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办信息处。
六、考核办法
1.实行分类考核。各政务信息报送单位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责、信息来源等综合考虑,分为A、B二类(见附件);
2.实行每月一通报。委属各单位每月统计本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及上稿情况(新闻宣传媒体不列入统计范畴),经委党政办核对后予以月通报。
附件:1.三公
卫健系统信息采编情况一览表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