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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1185-9178-3084-6152-063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06-08 15: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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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三公 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工作计分标准和考核方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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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适应政务信息工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引导和鼓励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积极报送高质量、高水平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反映三公 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为各级领导决策参考服务,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信息工作计(奖、扣)分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1.市办信息:《每日要情》《南昌政务》《南昌政务专报》《每日要事专报》《市“五型”政府简报》

    2.省办信息: 《每日要情》《专报信息》《参阅文件》《省“五型”政府简报》

    3.约稿信息:国办、省办、市办约稿。

    4.上稿信息:东湖卫生健康公众号采用的。

    三、考核标准

    采取计分制,由信息得分、工作得分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信息得分

    1.上报国办约稿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要情》《送阅》《专报信息)专报(单)采用一次,计 60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再加 60分;专报(综)采用或综合(单)采用一次,计 40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再加40分;综合(综)采用,计 20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再加20分。

    2.上报省办约稿信息,每篇计3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采用,每篇计20 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再加20分;《专报信息)《参阅文件)等信息刊物采用,每篇计30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再加30 分;《省“五型”政府简报》 采用,每篇计30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再加30分。

    3.上报市办约稿信息,每篇计2分;被市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采用,每条计3分,获市政府领导批示再加3分;《南昌政务》《南昌政务专报》《每月要事专报》采用,每篇计10分,获市政府领导批示再加10分;《市“五型”政府简报》采用,每篇计10分,获市政府领导批示再加10分。

    4、上报区委、区政府办约稿信息,每篇计2分,获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再加2分。

    5、上报信息被东湖卫生健康公众号采用的,每篇计0.5分。

    (二)工作加分

    为鼓励委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每报一篇信息加1分。

    四、报送任务

    对政务信息工作下达指导性任务,考核对象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2条,不符合要求的信息不计入报送任务(如:检查类和调研类信息);约稿信息未按省市要求倒扣分:如未上报或未及时报送市办约稿信息,每篇扣2分;未上报或未及时上报省办约稿信息,每篇扣3分;未上报或未及时上报国办约稿信息,每篇扣10分;一个月内未报送工作信息的扣5分。

    五、报送流程

    1.约稿类:区卫健委专职信息员查收约稿函-→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阅处-→区卫健委副主任审阅-→区卫健委专职信息员对口联系人-→信息涉及单位、股室-→专职信息员编写-→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区卫健委副主任审签-→区卫健委专职信息员依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办信息处。

    2.非约稿类:政务信息报送单位-→区卫健委(信息报送邮箱:dhqwsj@163.com)-→专职信息员编写-→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区卫健委副主任审签-→区卫健委专职信息员依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办信息处。

    六、考核办法

    1.实行分类考核。各政务信息报送单位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责、信息来源等综合考虑,分为A、B二类(见附件);   

    2.实行每月一通报。委属各单位每月统计本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及上稿情况(新闻宣传媒体不列入统计范畴),经委党政办核对后予以月通报。

    附件:1.三公 卫健系统信息采编情况一览表

    2021年6月3日

    附件:三公 卫健系统信息采编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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