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742996--2025-011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三公 董家窑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09:3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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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 2025 年三公
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洪府办规发〔2024〕1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住房保障政策。严格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保障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三公
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关于 2025 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摇号分配工作中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摇号分配工作的监督。
区委信访局:负责摇号分配工作的信访维稳,应对突发性上访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摇号分配工作的专项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住建局:负责摇号分配工作总体协调、公租房安置房源的调集及具体安置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区人社局:负责对申请家庭社保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各街道(镇、管理处):负责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和受理;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庭代表参加摇号分配。
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负责摇号分配现场的内外秩序,协助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分配对象
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为本次分配对象。
四、分配房源位置
可供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除三公
外的相关城区(开发区、新区)70 套。
五、时间安排
申请审核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5 月 7 日(提前或延迟申请均为无效申请)
六、消息发布
申请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七、分配方式
(一)分配流程
1.申请受理。本市户籍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各街道(镇、处)负责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市住房保障系统的申报材料录入以及家庭类型的勾选。
2.房产核查。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并委托区民政部门核查家庭经济状况。
3.经济收入核查。区民政部门接受委托,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区住房保障部门。
4.资格认定。区住房保障部门结合房产及经济收入核查结果认定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配租资格。
5.房源分配。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房源分配现场的组织工作,完成房源分配。
(二)房源分配规则
通过摇号的方式明确某个家庭获得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资格。
八、相关政策
申请人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申请审核过程中未主动告知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影响摇号结果的取消配租资格,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5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九、有关情况处理
所有工作人员在申请审核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为确保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杜绝违规修改、干预申报数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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